事项名称
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
法规依据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火炬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条 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省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它高技术领域;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和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
3、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援单位),其领导班子应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
5、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到保证;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或最近一年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特殊行业许可证、环保合格证明等。5、需申请贷款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应事先征得有关银行的贷款意见;
工作程序
1、申请材料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报送至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确认评审合格项目名单。为申报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下达立项文件;为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报送至国家科技部;
3、国家科技部根据提报项目,按技术领域分类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下达立项文件,授予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办理期限
以国家、省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办理机构
市科技局高新科
备 注
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08〕23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
(一)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2、属于《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3、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4、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5、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企业需有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相等的自有资金匹配,事业单位需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匹配。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2、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推荐项目申请文件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国家科技部、省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已科技部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时间为准);2、市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组织申报;3、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项目申请有关材料(打印纸质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并认真审核,报送市科技局;4、市科技局受理项目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5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至省厅或国家科技部。
以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市科技局农社科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重点课题
《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1、支持重点:本辖区具有独特的资源条件、明显的区域优势、特殊的产品品质、一定的生产传统和产业基础的特色农产品和地方珍稀濒危资源的保护和创新利用研究,力争培育出一批地方名牌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品种。
2、支持对象:良种工程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地方科研单位和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和服务型组织;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层次大学、科研机构联合承担良种工程重点课题(需提供联合申请合作协议)。课题依托单位必须具有与良种攻关相适应的种质资源、育种材料、科研人才力量、科研仪器设备、育种基地等基础和优势,同时要求申报课题近五年已经列入市级计划项目和当地“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
推荐项目申请文件包括申报课题目录、课题申报书和相关附件(包括联合申请合作协议、成果查新证明等)。
1、省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以省科技厅网站时间为准);2、市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组织申报;3、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项目申请有关材料,并认真审核,报送市科技局;4、市科技局受理项目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5、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至省厅或国家科技部。
以省科技厅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
《星火计划管理办法》
1、主要支持的技术领域:有利于农村地区防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自然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延长农业产业链,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确保食品安全,绿色社区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或发展环保产业,开发废弃物资源和资源节约利用,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村信息化,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文化产业,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相关技术。
2、申报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推荐项目申请文件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预算申请(或决算情况)书(重点项目必须填写)及相关附件。
1、省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以省科技厅网站时间为准);2、市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市区组织申报;3、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项目申请有关材料(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4、市科技局受理项目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5、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至省厅或国家科技部。
以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德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
《德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凡符合《科学技术成果评审办法》规定范围的科技成果,均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自然科学理论部分联名推荐书或推荐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主要研究实验报告。其他证明。
一、市科技奖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看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后按专业分组评审。二、召集各专业组专家对该领域进行评审。三、市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按各项成果专业评审情况,拿出初评方案。四、德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通过。五、登报公告(公告异议期为30天)。
半年
市科技奖评审办公室(科技局成果科)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国家、省、市《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凡符合《德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范围的科技成果,均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科学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鉴定大纲、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设计与工艺图表、质量标准、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检索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环保和劳动安全的报告或证明、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项目完成单位欲对所研究的项目进行技术鉴定时,应到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属科研计划项目的,应由计划下达(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组织鉴定单位审批;属单位自选项目的,完成单位可直接交组织鉴定单位审批。县市区按隶属关系先由当地科技部门审查,再到市科技局申请鉴定。
一个月
市科技局成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