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津县进一步推进实施“工业立县、产业强县、重点突破、分类推进”战略,为扶持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壮大,新一届县委积极审时度势,解放思想,出台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其中对技术创新的奖励更为具体、量化。
1、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2、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10万元—30万元。
4、自2010年起,被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5、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新政策的出台必将大力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对宁津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