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调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德科字〔2009〕51号文件精神,拟在3月下旬对我市承担的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加强对重大专项的跟踪管理和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总结挖掘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典型。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知识产权产出情况、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的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指标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诚信与实施项目能力的主要依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科技与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绩效和下年度科技计划立项工作的重要指标。
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项目,填写附件材料并撰写一份典型材料报告(2000字左右),于3月20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附件1: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2: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执行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刘金刚 电话:2687034
邮 箱:liujingang-dz@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