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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5期(总第101期)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专辑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03日 【字体:

 

【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中小企业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五)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九)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一)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
  (十二)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在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推进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中华老字号等传统优势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 (本刊注:“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六)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及时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用。
  (十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九)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览展销活动。鼓励电信、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发布市场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支持餐饮、旅游、休闲、家政、物业、社区服务等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扩大消费。
  六、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十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奖励等方式,发挥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和综合服务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
  (二十三)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改善创业和发展环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
  (二十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投资、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为中小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七、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十五)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二十六)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高度重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在3年内选择10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培训。
  (二十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
  八、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十九)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并切实抓好落实。
 
【权威解读】
李毅中详解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见
释放扶持信号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遭遇困境,而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也困扰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早在今年4月份,工信部按照国务院指示,联合多个部委、省市以及行业协会,着手制定适应新时期,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
李毅中表示,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揽子计划,22日出台的《意见》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不少新思路、新措施。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中小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08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目前,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中小企业是工业经济的重要力量。”李毅中认为,如果没有中小企业的复苏,整个经济的复苏很难;如果没有中小企业的稳定,就业难、社会稳定的解决也将难上加难。
税负能免则免
而“强烈信号”的最直接体现,莫过于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根据《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广州易创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涛坚表示,对于创业型企业来说,刚刚起步,每月的营业收入有限,税收的支持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有利于企业控制成本,减少生存压力。
为了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意见》指出,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与此同时,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补贴等。
“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李毅中说。
信贷有增无减
另外,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意见》指出,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同时,引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社会资本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
李毅中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路径在于体制机制要随时代而变革,金融系统要有差别化的经营。“大企业大贷款大银行做,小企业小贷款小银行做”。
而对于社会普遍担心的上半年银行巨量放贷是否会压缩未来对中小企业的信贷空间,银监会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家才表示,未来将把信贷支持的重点放在小企业和微小企业上。
 
【创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本特征及性质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因此,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定位与支持重点
    基金定位: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八六三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支持重点:
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有一定基础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西部地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有优势、有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科技中小企业融资】
科技保险:新工具初见成效
对我国保险业来说,科技保险是一项崭新的业务,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启动以来,博得掌声一片。
在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中,重庆庆佳电子有限公司投保的两台电机因电压不稳受损,研发几近中断。华泰保险公司立即派人现场调查,快速完成理赔,保证了公司正常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科技保险成为企业创新的“避风港”。
科技保险首批创新试点工作推出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6个险种。目前,科技保险又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需求,设计了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一系列新险种。
由人保财险公司牵头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债券保险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科技保险从一个不为人知的概念,在短短一年多内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科技保险理念已被广泛认同。”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表示,科技创新活动需要风险规避系统和风险补偿机制。
据悉,科技部和中国保监会正在陆续实施第二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区),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发适合企业需要的新险种,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同时,继续完善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切实落实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引导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科技保险政策环境已经基本形成,投保企业逐渐增多,企业对科技保险服务多样性的需求也在增加,保险事业参与自主创新战略的成效日益显现。未来,我国科技保险业务有望全面展开。
知识产权质押:开辟融资新径
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并不是一个新课题,但是2008年以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面临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压力,生产成本增加,资金链更加紧张。在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通过自主创新,走出融资困境,引起政府高层高度重视。
为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0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明确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企业采取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种符合市场规律的商业模式,着力盘活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为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开通了一条便利的融资渠道。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透露,我国已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吉林省长春市知识产权局、湖南省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江西省南昌市知识产权局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风险;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紧张等难题。
据了解,早于该试点之前,北京市实施的“知识产权百千对接工程”已经推动质押融资逾4亿元。2008年,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作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最为集中的区域,北京市海淀区率先出台了《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极大地促进了该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推出,有利于广大科技企业在融资市场实践中深刻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作用,唤醒现代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同时推动实现政府、银行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方共赢,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扩大贷款:为成长期企业护航
在科技企业所有融资渠道中,贷款因始终是额度最大、企业首选而备受关注。截至2008年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共发放科技贷款378亿元,发放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833亿元。
“小企业授信户数增加,户均授信余额下降,这表明各项政策开始惠及更多的中小企业。”中国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振宇表示。
最近,青岛首家小额科技贷款公司——青岛即墨诚和小额科技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揭牌,当场为9家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涉及贷款总额1000万元,这是青岛市获准成立的首家小额贷款试点公司。
吸引企业以自有资金参股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融资开辟快捷通道,这是即墨市全力以赴保增长,大力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切实举措,同时也是扶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途径之一。
而重庆市眼下急需融资的科技创新企业,不久将新添一条融资绿色通道。日前重庆市科委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将成立重庆银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中心,为重庆科技创新企业提供30亿元贷款,贷款额度今后每年递增5000万元。
重庆银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中心将成为科技创新型项目或科技企业融资的“授信绿色通道”,为转制科研院所、重庆市科委直属单位的科研建设项目以及科技创新企业等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并为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流动资金。这将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给予有力支持。
广东省的解决之道是以融资支持科技型企业。广东省科技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署了《科技与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5年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照风险准备金1∶20的比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180亿元的贷款额度,以融资推动支持一批科技型企业。
 
【他山之石】
山西:科技与金融携手搭建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近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隆重举行。科技与金融携手合作,创新融资机制,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效率,撬动金融资本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实现银企双赢搭建了宽阔的平台。 
山西省科技厅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的战略合作将为山西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系列具体的服务:筹建全省首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服务的支行——浦发银行太原羊市街支行;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优先评审,制定专业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信贷程序,优先发放贷款;扩大信贷投放,确保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不低于同行业信贷规模,且执行同档次优惠利率;对缺乏抵质押物的企业,提前提供资金帮助,在科技补贴资金下拨后分批偿还;另外科技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将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浦发行太原分行将配合山西省科技厅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引导、推动、基金建设和融资扶持的配套支持工作,以更专业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套增信、辅导和融资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一直以来,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资产、无担保、无抵押,从银行获取融资程序多、周期长、难度大。融资难是制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瓶颈,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变的尤为艰难。 
西省科技厅把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作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作为在服务中小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商业银行,拥有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能提供独立核算、高效贷款审批、专业化人员培训和违约信息通报等科银企一站式服务。双方的合作,将为更多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成长与壮大雪中送炭扶上马送一程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方式,金融资金的进入是引导科技进入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双方的合作,是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试点,也是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互相融合的新探索,随着双方逐步深入的合作,还将吸纳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加入到科技与金融的合作队伍中来,不断提高融资力度和强度,让科技和金融为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重庆:四举措实现国家创新基金
立项数和资助额“双翻番”
近日,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公布了2009年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项目,重庆市新获项目85个,今年已累计达到180个,中小企业共获国家创新基金879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立项数增长177%,获资金额度增长122%,实现“双翻番”。预计全年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总额将首次突破亿元关,切实为该市中小企业有效抗御全球性金融危机“雪中送炭”。
年以来,重庆市科委采取了“增量、扩容、提质、服务”四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开展送服务到区县活动,为涪陵、高新区等10区县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区县企业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基数大幅增加;二是联合市财政、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开展创新基金储备库活动,拓展项目来源,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种苗项目,完成涉及汽车零部件、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通信等多行业领域总量达1000余项的项目库;三是建立专家评审评估和财务预决算机制,提高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质量,项目立项率同比增加20%;四是规范创新基金流程管理,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项目组织和推介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科技简讯】
我市2家企业被认定为山东省制造业
信息化“两甩”示范企业
近日,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和皇明集团被省科技厅认定为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两甩”示范企业,争取无偿补助经费50万元。此次我省共有35家企业入围。
这2家企业深入实施设计制造一体化的“甩图纸”示范和经营管理信息化的“甩帐表”示范推广工程,有效提升了企业设计、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在相关行业和区域发挥了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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