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及解读】
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问题
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和农民收入徘徊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于2月1日正式公布,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意见》共分5部分,约11000字。包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意见》指出,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
《意见》指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要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在农业连续增产的高基数上,2009年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必须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要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2月1日正式公布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作为一份送给亿万农民的温暖而厚重的新年大礼,中央一号文件既有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年度工作要求,又有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是党中央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和农村发展新情况提出的重要应对方略。
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持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正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对此,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这是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新定位。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要夯实农业这个基础支撑。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农业基础、稳定农业生产,最主要的是粮食不能出问题。尽管粮食连续5年丰收,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在汹涌来袭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粮食生产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对此,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农业连续5年增产的高基数上,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
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今年将通过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方式,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同时,国家还将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从而稳定发展农业生产。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表示,今年将力争粮食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坚持不懈地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去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80元,实际增长8%左右。但下半年以来经济环境骤变带来的新困难与历史形成的老问题互相叠加,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中央一号文件对此有清醒认识和充分估计,提出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既是稳定农业生产最有力的措施,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最基本的保障。为了防止谷贱伤农,保障农业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主要农产品储备,密切跟踪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适时加强政府调控,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努力避免农产品价格下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24日已宣布,2009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这次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
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是国际上支持保护农业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政策。近几年,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这“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去年资金总额达1028.6亿元,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此基础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并逐步完善补贴办法,使目标更清晰、操作更简便、效果更显著。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加的关键之举,也是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今年农民工新增就业机会难以增加甚至会减少,靠外出务工经商来拉动农民增收的渠道遇到了严重阻碍。因此,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
此外,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情况,文件还提出要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提升农民消费水平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
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是国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而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据测算,农民消费每人增加1000元,全国就能增加内需9000亿元。专家指出,只有多方努力把农民的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让农村市场“火”起来,才能带动一系列行业的发展,进而拉动经济增长。
为此,在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方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
——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供应。
——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
……
日前,财政部等部门已在14个省份启动第二次“家电下乡”工作,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今年中央财政还将增加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纳入建设范围;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加快推进城乡同网同价;2010年底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和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与此同时,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将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业内人士认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和国家新增投资安排的优先领域,将会起到多重效果。
在一系列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利好政策中,尤其引人关注的是,今年国家将在农村教育、医疗和低保等关系农民基本生活、解除消费后顾之忧等方面有大动作,如: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200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仍将是全年经济工作的重头戏。人们可以预期,在中央一号文件的良好开局下,今年“三农”领域将迎来强劲的新动力,再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安定的新辉煌。
【科学领导】
努力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决策能力建设,要求各级领导机关“树立科学决策意识,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的正确有效”。近年来,湖南省委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坚持把决策建立在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的基础上
科学决策,首要的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精神。这是地方党委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科学决策的根本前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必须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在“结合”二字上下功夫。这些年,我们在制定各项决策时,坚持反复学习领会中央的部署要求,吃透其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把中央的部署要求与湖南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形成正确的决策思路,提出有效的办法措施。
把决策建立在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既要坚定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自觉地在大局下谋局部,又要积极主动地搞好局部,支持全局。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从大局出发想问题、谋思路、作决策,并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在宏观调控中寻求发展机遇。在发展理念上,注意克服粗放型经济的影响,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优化投资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加强“三农”工作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发展加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良好态势。
二、努力使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科学决策,至关重要的是要善于审时度势,用全局和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事物。近年来,我们在决策过程中,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努力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分析湖南在国内外经济格局中的发展方位,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完善发展思路,努力使各项决策体现时代要求,反映客观规律。
比如,湖南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长(沙)株(洲)(湘)潭经济一体化的目标。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发展方式的转变一直受制于体制机制的转变。要切实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将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路子。经过深入调研,并争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我们确定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在长株潭城市群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去年底,国家正式批准设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为我省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新时期最显著的特点是改革创新,科学决策最需要的也是改革创新。实践中,我们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制定决策的全过程。比如,我们围绕改革发展对干部人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干部人事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探索。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明确提出“三个不吃亏”(即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二是加强基层,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干部培养任用机制。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人才引进和干部交流机制。如落实村干部生活待遇,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到省直机关任职,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大干部跨省互派挂职任职等。这些创新举措,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了干部结构的改善、素质的提高和风清气正氛围的形成,推动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
三、坚持把集中民智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
坚持科学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决策。这些年,我们坚持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作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对于科学决策的极端重要性,省委更加注重建立健全问政于民的长效机制。凡出台重大决策,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最广泛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建立了重大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建立了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以及社会公示、听证制度,等等。这些都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
科学决策源于对实际情况的透彻了解,对客观事物的深刻把握。这就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这些年来,我们坚持“没有调查不作决策”,力求每一项重大决策都有调研成果作支撑。
对于在一些突发事件中需要作出的重大应急决策,我们坚持到一线去,到现场去,在把准摸透情况的基础上,正确决断。
五、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根本出发点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始终坚持正确把握和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与部分群众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首先要着眼于维护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决策常常伴有风险。这就需要领导者在利弊得失之间进行抉择,要有勇气,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以群众利益最大化为根本标准,果断拍板决断。
回顾这些实践,我们深深感到,决策的过程往往是决策者经受考验的过程,既有对知识、能力的考验,也有对品格、境界的考验。只有把科学的认知能力与坚强的党性原则统一起来,做到既正确把握客观规律,又敢于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甚至不惜承担必要的风险,才能作出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正确决策,创造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
百姓日子就是政府形象
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越舒坦,越富足,政府的形象就越光彩,越崇高
政府是有形象的,每一级政府也都应当注意树立自己的形象。但什么才是政府的真正形象,并不是所有的政府官员都清楚。有的官员不量民力一味追求巍峨雄伟的标志性建筑,认为这就是政府的形象;有的脱离群众不切实际地攀比办公大楼的豪华瑰丽,认为这也是政府的形象;有的甚至不惜重金为自己造势,认为这更是政府形象,其实都大错特错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这都不是政府的好形象。那么,政府真正的形象是什么?就是普通百姓的寻常日子。百姓日子好比一个温度计,它能准确地测量出政府对民生的关切程度;百姓日子好似一面镜子,它能生动地映照民众在政府心中的地位。可以这样说,老百姓过的什么日子,政府就是一个什么形象。这里,装不得真,掺不了假。
当前,世界金融海啸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正一步步显现出来,许多中小企业遭遇生产萎缩、资金链紧张的困难,而许多职工也不得不面临着减薪、裁员的威胁。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困难对普通百姓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冲击更为明显,影响更为显著。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更应该时时刻刻把群众生活放在心上。最近一个时期,不论是中央出台十项决策用4万亿资金拉动内需,还是地方推出各项举措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都把确保民生继续得到改善,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
眼下,各级政府应当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民生问题,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越舒坦,越滋润,越红火,越富足,政府的形象也就越光彩,越亲切,越崇高。
在化危为机中考察干部
日前召开的江苏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把应对金融危机的表现纳入干部考察内容。
这个做法有新意、有突破。一直以来,考察干部,考虑较多的往往是GDP、财政收入、利用外资总额这样一些经济指标。最近几年,有识之士大声疾呼 “不要以GDP论英雄”,一些地方在干部考核中,也尝试走出“唯GDP”的窠臼,增加了民生的指标、生态环境的指标。但总体而言,经济指标在考核干部中仍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考察干部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可以看出一种干部考察导向的变化。
经济社会在发展,新的课题不断出现,我们还会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地震是突发事件,金融危机同样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对干部的考察和评价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以前,一些群众说“数字出干部”,这话常含贬义,是对传统干部考核体系的一种揶揄。但如果说 “实绩出干部”,恐怕不会有人反对。数字固然是一种实绩,前提是不掺水分;而应对眼下这样的危机,更是一种实绩,而且很难造假。
有道是,疾风知劲草。关键时刻,高下立现。现在都说“化危为机”,某种程度上,这个“机”也是考察干部之机。那些综合素质高的、创新意识强的、为民办实事的干部,往往会在这个时候脱颖而出。
上海政协委员呼吁
重大工程专门组织“不可行性”分析
一个项目完工后,使用“几年”算“长寿”?上海市政协委员曾乐才针对一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提出提案,认为基础设施建设硕果累累,但问题不少。为避免建了又拆,“推倒重来”带来的经济损失,建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应组织不可行性分析”。
曾乐才委员说,尽管每个项目在决策前都会进行可行性分析,都会要求分析存在的风险与不可预测因素,但往往因为项目上马“紧迫”,很自然地选择“熟悉”的专家,寻求“可行”的依据,而对风险或 “不可行”等不利因素轻描淡写甚至视而不见。
曾乐才委员强烈呼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专门组织“不可行性”分析。 “不可行性”分析的队伍可由专业人士组成,必须进行实地调研或掌握第一手资料。今后,“可行性”分析报告与“不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时送达决策层,分析论证层层过关,为科学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
保增长亦须警惕环保隐忧
美国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影响。中国公布了为期两年的4万亿元人民币拯救经济计划,争取2009年GDP保持不低于8%的增长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力争2009年GDP“保八”,几乎已成了中国当前的头号任务。
在过去30多年里,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然而,这个成就的取得,是用我们的生态环境加上广大农民的廉价劳动力换来的。如今,1.9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却因金融危机而注水,有些可能永远地“蒸发”了。过去我们经常以“世界工厂”或“出口换汇”而自豪,今天仔细反思起来,这个“自豪”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如果算上环境成本,我们得到的比起失去的,可能是很不平衡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破坏,再花上30年也难以修复。今后我们发展经济,再也不能干牺牲环境换美元那样的傻事了。这样看来,中央确定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就不失为明智之举。
在国家有关部委公布的10项措施中,多以关注民生为主,尤其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重点,这是非常英明的决策。然而,在一些具体工程方面,我们担心新举措存在环境破坏隐患。试分析如下:
第一,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以及灾后家园重建等,都需要大量水泥、钢铁、砖头、沙子、石头、玻璃等建筑材料,这些材料肯定来源于自然生态系统,或牺牲乡村生态而取得。过去几十年来的房地产热,已使很多乡村河流失去了净化功能,沙子被盗卖严重。工程建设要考虑慢,而不是快;“慢工才能出细活”,新建筑要能够坚持上百年寿命。匆忙上马和竣工的“豆腐渣”工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更会造成大量不可再生建筑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是4万亿中的亮点。但是,以大化肥、大农药、除草剂、杀虫剂、农膜为特色的“化学农业”模式,已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当前,农民施加的化肥和农药,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贡献率和残留率分别达60%和70%。如果不改变农业发展思路,中央增加的农业补贴很可能换来更大的农田环境污染。考虑到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中央扶持政策应当向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倾斜,鼓励农民养护耕地,生产安全健康食品。
第三,要警惕打着生态环境建设的旗号搞生态破坏的做法。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在大的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是,以人工纯林建设为主导的生态建设并不是搞生态保护,而是制造更多的“绿色荒漠”。北方营造“杨家将”、南方大搞“杉家浜”,云南、海南、广西等地“毁林造桉树”、草原造林、荒漠造林等等,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建设工程。在新的生态建设投资中,要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第四,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对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会有一定的缓冲,然而,其中的环境风险也要考虑在内。那些建在干旱区上的水库,会增加水面蒸发,造成下游河流断流,其发挥的作用可能并不是正面的;那些建立在地质频发区的大型水利工程,如不考虑到其对环境和人类生存的影响,徒增加运行成本而已,搞不好还会诱发地质灾害;许多河流、湖泊湿地已变为污染物排放场所,大型水利工程不能将污染物一排了之,应考虑从源头解决水污染问题。除此之外,要警惕人工湖尤其大型水利工程诱发的环境灾变,积极稳妥地预防各类环境事故。
第五,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工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对于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发展无疑也是必须的。不过,那些受资助的企业尤其中小企业,肯否将环境保护成本列入其生产成本中?工厂排黑水、冒黑烟,会不会在新一轮发展中得到“默许”?循环经济法出台后,地方政府如果以发展经济为由,拒不执行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办?面对这些问号,我们都无法对本来沉重的环境保护任务表现出丝毫乐观来。
4万亿投资,是个庞大的公共开支计划,关系到经济转型大局和亿万人民切身利益。但是,花出去的钱如果无视环境承载能力,无视民众面临的收入低、物价上涨,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失业率高等现实问题,各地刺激经济的投资项目,其结果很可能就是扩大了内需,牺牲了环境,但没有显著改善民生。要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就要科学决策、科学论证,绝不能为花钱而花钱,以部门或个人利益换取国家利益。
【稳定就业】
三部委对四类人员实施特别培训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根据三部委部署,从2009年至2010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八种情况企业不得裁员
对于企业减薪,不能只降低职工的工资标准,管理层应按相同比例降低收入水平。降低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减薪方案要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省总工会获悉,省轻工业协会、省轻工纺织工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减薪裁员的意见》,对企业减薪裁员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八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
该《意见》要求,企业生产经营确实发生严重困难,经过各方积极努力,仍需减薪裁员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减薪,不能只降低职工的工资标准,管理层应按相同比例降低收入水平。降低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减薪方案要事先征求工会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通过执行。
意见规定,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残疾人、省级及以上劳模;夫妻双方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留用一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本企业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应当优先留用。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一次性裁员40人以上的,应事先通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实施裁员方案时,用人单位应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为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必须把大学生就业摆在工作首位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要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扩大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规模。(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的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 “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五)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所有高校都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双证书”制度。(七)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青岛八大机制稳定就业形势
去年以来,面对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按照国家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一手抓稳定就业,减少企业向社会排放失业人员;一手抓扩大就业,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3%,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了应对金融危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用工监测组、用工对接组、职业培训组、规范用工和应急处理组五个工作组,组建了由劳动就业、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队伍,对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工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分析并实施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建立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加强与工商、税务、经贸、国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建立信息网络平台,按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所在区域等分别建立信息统计体系,及时掌握全市停产、关闭、半停产、限产和逃逸企业人员排放情况,以及排放人员的去向等信息,全面掌握企业有关情况。在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状况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用工监测制度,通过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资产经营公司和人力资源市场四条渠道,对全市企业用工进行监测,实行每周一报。同时,将关闭、停产、半停产、限产、逃逸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实行每日一报。
建立失业预警预测机制。发布《青岛市突发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突发失业状况实行红、黄、绿三级预警,特别是加强失业前的预警预测,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作为失业预警的重点监测对象,对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行业中出现失业人员激增的现象时,立即启动并实施《青岛市突发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同时,在失业预警预测机制中引入数学模型,根据全市宏观经济指标和失业率变动趋势,合理确定失业预警区间,建立动态监测制度,按月形成预警分析报告。
建立企业裁员约束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的规范指导,严格用人单位报告制度,对用人单位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以上的,提前通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三个月累计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将裁减人员情况告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
建立就业岗位开发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对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失业压力大的行业和企业,专门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配置活动,搞好人力资源余缺调剂。同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对家庭生活困难、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失业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建立就业政策扶持机制。对因金融危机增加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重点帮扶。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提供创业项目服务,按规定及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和经营场所摊位费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定额补贴。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建立技能素质提升机制。组织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可自行组织或与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培训后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同时,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城乡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企业缺工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农民工返乡情况的监测,全面掌握企业缺工特别是农民工缺工的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登门服务等方式,向关闭、破产企业的农民工及时传递信息,搞好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将已在本区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科技简讯】
我市被批建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
日前,国家科技部正式复函同意我市建设“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产业基地”,实现了我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国家有关部委将在政策扶持、项目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产业基地重点倾斜。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4家,其中我市2家(禹城生物技术产业基地),数量列第4位。
在“基地”申报组建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分管市长亲自协调,多次带队到科技部、科技厅汇报基地筹建情况。我们更是把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的争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申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一年来,我们先后邀请国家科技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忠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副省长李兆前等领导来我市视察、调研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还邀请中科院、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组成规划编制组,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此外,对照“基地”应具备的条件,我们多次组织专题调研、新能源企业座谈、专家论证等活动,全力帮促我市新能源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做强做大产业,培植骨干企业入手,积极完善各项软硬件条件。特别是邀请26名两院院士和专家学者齐聚我市,共同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把脉会诊、建言献策。
我们细致充分的筹备工作得到国家科技部领导、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经过积极推荐、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严格审查等环节,我市终于获得此项殊荣。“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产业基地”的批建,必将为建设“中国太阳城”、“新能源之都”,为2010年世界太阳城大会的顺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平台基础,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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