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有关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培育和管理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负责对科技工作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草拟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草拟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组织科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